壹、師資名額及聘任日期:助理教授以上兼任教師乙名,預計自115年8月1日後(以實際到職日起聘)。

貳、申請資格條件:

   一、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6-1條至第18條,具博士學位。

   二、具有AI、AR、VR等相關技術之音樂科技專長教師。

叁、檢附資料:

   一、擬聘教師資料表(至本校網站/行政單位/人事室/人事相關表格/教職員聘任(用)下載:)。

   二、個人履歷與自傳(含大學以上學經歷、專長及研究方向)。

   三、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(持國外學歷者,應檢附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學位證書、成績證明、並向移民

      署申請核發入出國紀錄,並附中文譯本;大陸地區學歷證件依照教育部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辦

     理)、助理教授(含)以上教師證書(無則免附)、經歷證明影本。

   四、可開授課程科目與授課大綱至少2門:音樂科技專題、音樂人工智慧(含課程目標、課程進度規

      劃、成績評量方式、教材參考資料等)。

   五、相關職務經驗年資證明文件。

   六、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參考資料(獲獎紀錄、推薦信、證照、專案計畫成果等)。

   七、如有其他相關工作經歷證明(需檢附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,勞保記錄無法採計)。

肆、收件截止日及聯絡方式:

收件截止日:115年4月10日止。

收件方式:採書面紙本或網路E-mail。(信封封面/電子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兼任教師)

連絡電話:(06)6930100分機2001。

E-mail:mcollege@tnnua.edu.tw

伍、備註:

  一、經書面審查通過者將另行通知。

  二、審查資料由徵聘單位留存備查,恕不退還。

  三、本次徵選若無適任者,得予從缺。

  四、投件應徵者視為同意本校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,於本次徵聘作業期間使用蒐集、

                處理及利用個人相關資料。